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3日訊(記者 杜成)今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於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原則上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針對上述指導意見,今天下午,四川省發改委資源價格處處長劉均劍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表示,四川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有望年內出台,目前德陽、眉山兩地已經率先試點。劉均透露,四川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將充分考慮全省居民實際用水情況和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第一級水量將保證四川80%居民家庭的用水量。
   階梯水價明年年底全面實行
  《指導意見》明確指出,2015年底前,設市城市原則上要全面實行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各地要按照不少於三級設置階梯水量,第一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級水量原則上按覆蓋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水量確定,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一、二、三級階梯水價按不低於1:1.5:3的比例安排,缺水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價差。
  據悉,目前湖南、廣東等部分地市州已經實施居民階梯水價。以廣州為例,2013年實施階梯水價之後,據廣州市自來水公司的統計,2013年的戶均用水量比2012年大概節省了8%-10%。
  據瞭解,實際上,現在全國大約有30%的設市城市建立了階梯水價制度,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地級市中有50%的城市建立了居民階梯水價制度。
   “四川版”政策將考慮居民用水情況
  劉均劍表示,將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全省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四川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有關政策,四川城鎮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有望在年內出台,目前德陽、眉山兩地已經率先試點。
  “省發改委出台指導意見之後,各地根據指導意見,再結合當地的水價調整已經推進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劉均劍介紹,階梯水價全省不實施統一定價。
  劉均劍還透露,四川實施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將充分考慮全省居民實際用水情況和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第一級水量將保證四川80%居民家庭的用水量。  (原標題:四川階梯水價政策有望年內出台 第一級水量將保障80%居民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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