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5月30日電 (王亞喆尚程)少女小娟(化名)年僅17歲,懷孕後遭男友拋棄。在暫住地產下嬰兒後,因恐他人發現,將嬰兒從五樓窗戶扔下,致嬰兒死亡。近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故意殺人罪對小娟依法提起公訴。
  據北京市檢三分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的承辦檢察官趙長平介紹,2013年年初,小娟從老家來到北京打工,通過手機微信的搖一搖功能偶然結識了一位二十幾歲的男士,自稱是給某單位老闆開車的司機。小娟不瞭解對方確切的身份、收入等社會信息,只覺得雙方談得來。其後,兩人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相處,併發生過兩三次性關係。小娟還是十幾歲的少女不知道採取避孕措施。之後,小娟開始出現嘔吐等身體不適癥狀,懷疑自己懷孕並電話告訴了男友,對方稍有沉默後掛斷電話,並再也沒有聯繫過小娟。小娟對於對方的反應感到很驚訝,並對對方態度的巨大反差感到難過,兩人自此中斷聯繫。
  因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也害怕面對這件事,小娟沒有向家人求助,也不敢對任何人講。她說自己沒有想過生產等後續的事情,因為害怕去想,也不曾去過醫院。
  2013年12月26日凌晨,小娟在其住處衛生間里產下嬰兒,在不知如何應對的情況下,因恐其他人聽到嬰兒的哭聲,隨手將一條毛巾纏繞在嬰兒頸部勒至嬰兒沒有聲響,將嬰兒從其住的5樓窗口扔下,造成嬰兒死亡。早晨小區保安巡邏中發現死去的嬰兒並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後在其住處將小娟抓獲。
  案發後小娟說,她自己時常會想起這件事,會感到很不安,“就像做了一場太可怕的噩夢,很想快點醒來”,後悔沒有聽家裡人曾經對自己“不能亂談戀愛”的叮囑。起初並不知道這是犯罪行為,由於無知和交友不慎使自己的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傷害,同時還觸犯了法律,對此,小娟感到非常後悔。
  趙長平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瞭解到,小娟年幼就退學,性格較為內向,不善表達,缺乏自信,家庭經濟狀況較差。本案中,小娟雖已構成犯罪,但同時又是受害者。鑒於此,趙長平特意向全國律協未成年保護專業委員會為小娟申請了小額愛心救助基金2000元,並積極聯繫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的心理咨詢師對其進行心理疏導。
  經過開導,小娟現已真誠悔罪,表示今後將珍惜生活,增強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小娟的母親承諾將盡心儘力幫助女兒成長。目前,小娟被起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因身體條件等因素已被取保候審。(完)  (原標題:少女廁所產子拋擲5樓窗外 北京檢方訴其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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